刘静娴,女,郯城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科长。自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刘静娴年平均办案700多起,连续多年被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优秀侦查员”荣誉称号,先后被授予“巾帼建功十大标兵”、临沂市检察系统“优秀女检察官”、临沂市“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十大标兵”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