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海盐县委、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意见〉》(盐委〔2011〕22号)、《浙江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3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