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01〕144号)和《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徐政发〔2001〕27号),保留徐州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徐州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入徐州市民政局,对外保留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