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发[2010]7号)和《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永发[2010]8号),设立永州市林业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