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富昌1959年11月出生,浙江镇海人,中共党员。2012年8月30日,宁波市中院对贺富昌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贺富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6642686.8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