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证明书】 公安机关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被逮捕人的解除羁押给予释放的司法文书。共三联:正页由被释放人签名后存档;副页由被释放人收执,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后交所在地公安机关收存;存根由公安机关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