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伴当。
伙计。
《水浒传》第三回:“街坊邻舍,并郑屠的火家,谁敢向前来拦他。”
以处理尸体为职业的人。
《清平山堂话本·错认尸》:“叫了两箇火家,来河下捞起尸首。”《金瓶梅词话》第二六回:“﹝西门庆﹞自买了一具棺材,讨了一张红票,賁四、来兴儿,同送到门外地藏寺,与了火家五钱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