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治科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京外董事会,议事会设置、组织事,京外自治局、自治所各事项,自治经费之调查、监督,资政院参议员选举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