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签发是指票据的签名和发出(交付)。建立票据关系的最后步骤、票据行为得以完成的最后环节。票据在依法记载完成后,须由票据行为人在票据上签名盖章并交付与持票人,票据关系才得建立、票据行为始为完成。通过票据的签发,审査票据内容,决定票据行为是否最终生效。签发行为当事人是自然人时,应由其亲自为之。如是法人,在中国,一般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证明其职衔签名再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