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亦称“契约式合营”。东道国资本与外国资本在合同基础上建立合作经营关系,合作各方按合同承担权利与义务的一种经营方式。合作经营的具体形式有两种: 一种是合作各方组成合作经营企业,按合同共同经营,实行全面的经营管理合作。另一种是合作各方不组成企业,而是各自以独立的经济实体的身份,按合同在经营管理的某一或某些方面实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