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业”指藏传佛教“息、增、怀、诛”四事业。“火供”即梵文homa(护摩)的汉译,直译为“烧”。佛教中指以燃烧供品的方式供养本尊。其目的主要为:一、求取悉地;二、成办息、增、怀、诛事业法。在火供时,将火供炉观想为佛、菩萨、护法等本尊所住宫殿及坛城。炉中燃烧之火,外在为火的形象,内在为佛等本尊、护法及其眷属。所有供品(五谷、油、金银等),分别象征贪、瞋、痴等不同业力,藉由燃烧供品,令本尊、护法等皆欢喜纳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