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庆发〔2010〕55号)和《中共正宁县委办公室、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办发〔2010〕87号)精神,设立正宁县农牧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