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是泉州市的国家权力机关。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由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时,方能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