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2017年11月,商丘市审计局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