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洋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荆办文[2010]15号)和中共沙洋县委、沙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洋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沙文[2010]10号)精神,设立沙洋县环境保护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