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简称市环保局)是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39号)而设立,正局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为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