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人民政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设立,丰顺县人民政府是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丰顺县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丰顺县人民政府对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和梅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