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盐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9号),制定本规定。 市财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财政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