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编制全州水利发展战略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处理部门间、县(市)间的水事纠纷;负责全州水政渔政监察和水行政、渔业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