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延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延市发〔2010〕6号),设立延安市林业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2018年4月,获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荣誉。2019年8月,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表彰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