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文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筑委厅字〔2010〕43号)和《中共修文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修党发〔2010〕6号),设立修文县水利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