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文物事业和新闻出版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安排文化、文物、新闻出版事业经费;参与规划、指导文化、文物管理、新闻出版设施建设;指导文化、文物、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组织、指导全市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的科技研究,推动科技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