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信发〔2010〕2号),设立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2018年12月,机构改革不再保留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