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石办发〔2010〕16号),设立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