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地震局是市人民政府管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始建于1976年的咸阳市地震局,先后在名称、归属、职能以及内设机构等方面经历多次变化。1995年机构改革后,咸阳市地震局定为市政府的直属事业机构,正处级,赋予防震减灾有关行政职能,全额拨款。内设秘书科、震灾防御科(应急救援科)、监测预报科,下设市地震中心监测站。咸阳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