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下属职能部门,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起草全县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制订全县主要排河、水库、引黄灌区的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税收的政策建议,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