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文物局为兰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的职能部门,2005年成立,正县级事业单位,编制8名,局长由市文化出版局局长兼任,设专职副局长2名,工作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内设两个科,文物科负责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博物馆科负责博物馆、社会文物管理、安全督察、法规建设及文物局综合工作。直属管理兰州市博物馆、八路军驻兰办事处纪念馆、兰州文庙博物馆(筹)、秦腔博物馆(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