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及依法治县工作。 (二)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工作。 (三)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四)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年检注册审核工作。 (五)负责实施和管理、监督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六)负责管理和监督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和监督帮教安置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