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二)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