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自治州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自治州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