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研究制订全市城乡发展战略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调整、修订、报批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协调、组织、编制、报批和对外公示工作;参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