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泗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济室字〔2010〕8号)、《中共泗水县委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泗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泗发〔2010〕3号)和《关于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济编办〔2008〕10号)精神,设立泗水县公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