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8号)精神,设立四平市公安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2017年11月,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2019年7月,获全国公安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