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财政局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普办发〔2010〕56号),设立普洱市财政局,为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普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