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拟定有关城市规划的地方规章,具体负责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负责拟定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市政府指令性的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结合全市社会、经济、政治、科技、自然的发展状况,提出城市建设规划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