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微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济室字﹝2010﹞10号)和《中共微山县委、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微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微发﹝2010﹞2号),设立微山县教育体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