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立法、司法权各由彼此独立的部门行使的原则。 2.中央政府与各省之间权力分开的原则。
分散权力。
《后汉书·陈王传论》:“故推卓(董卓)不为失正,分权不为苟冒,伺间不为狙诈。”唐李观《上宰相安边书》:“兵有专制则毕力,将无分权则成功。”陶菊隐《记者生活三十年》第二章:“袁(袁世凯)把他们打入冷宫后,他们又改而提倡地方分权的联治主义。”
均权
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