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全县河道堤防、水库;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河、库的治理和开发;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