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金委办发〔2015〕11号)和《中共磐安县委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磐安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磐委发〔2015〕12号)精神,设立磐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主管全县卫生、计划生育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划入原县卫生局、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