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林业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