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办公室、 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来凤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的通知》(恩施州办文〔2010〕 24 号)和《中共来凤县委、 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来发〔2010〕 6 号) 精神, 设立来凤县财政局, 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加挂来凤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