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荆文[2010]1号)精神,设立荆门市旅游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