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国、地税机构分设后正式成立,是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等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2018年7月5日,荆门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