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承担着全市增值税、消费税等主体税种和中央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新办企业所得税,金融企业部分营业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以及出口退税的管理任务。2017年11月,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2018年7月5日,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挂牌成立,标志着原浙江省湖州市国家税务局、浙江省湖州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