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红安县机构改革方案》,优化县财政局职责。县财政局对外加挂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2019年3月15日,红安县财政局加挂红安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县委常委、副县长郑庆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