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晋字[2009]23号),设立运城市林业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运城市的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运城市辖区内的林业生态规划建设、林业产业指导与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资源保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