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昌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发【2010】126号和《中共隆昌县县委、隆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昌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隆委发〔2010〕18号),设立隆昌县农业局(简称县农业局),为主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县农业局挂隆昌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简称县农机局)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