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是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46号)和《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榕委〔2010〕28号),设立福州市司法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2018年12月,优化市司法局职责。将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法制工作职责划入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