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漳委办[2011]126号)和中共东山县委、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东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委[2012]4号),设立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