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漳委办[2011]129号)和中共长泰县委、长泰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泰委[2012]16号),设立长泰县财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